主任会议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主任会议

    10月1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方和、殷翠屏、吴义恒、戴龙友、王旺来、施爱枝出席会议。会议由叶方和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县司法局局长李传萍作了报告。“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太湖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县纲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组织网络,强化普法宣传,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针对不同群体,突出不同的普法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全县企事业单位参学率达90%,农民参学率达85%,在校学生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学率达100%;二是稳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厂、依法治砂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各项事业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六进”活动,掀起法制宣传和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新高潮,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认真开展“法治太湖”创建活动,认真解决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法治太湖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主任会议成员充分肯定了我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五五”普法工作领导重视,部门得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普法对规范行政行为的作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研究,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和做法,为下一阶段普法工作打下基础。  
    会议讨论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稿,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县政府副县长毛胜发、县法院院长秋实及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司法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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