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71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出席会议,会议由张达华主持。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提请的关于将冶溪河(百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和太湖县花亭湖上游南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将资金挪作他用。在项目建设期内,每年年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在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县发改委、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