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日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加生所作的《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同意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太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