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12月29日上午8时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命。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 议。 请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请晋熙镇、小池镇、天华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于12月28日下午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 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文本,请有关单位打印40份,并附拷贝,于12月20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请县电视台、信息社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