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4月29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公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其它事项。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县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建设局、扶贫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邀请县人大代表王启中、李承义列席会议;请弥陀镇、天华镇、新仓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于4月28日下午到县人大办公室报到。
请县电视台、信息社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
抄送:县委、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县医院,种植业管理局,太湖中学,县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建设局、扶贫办,中腾实业有限公司,县电视台、信息社,弥陀镇、天华镇、新仓镇人大,王启中、李承义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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