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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的 通 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庆人常办(2008)30号《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的通知》、庆人常办(2008)51号《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驻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视察活动的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践,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提高代表会议期间的报告审议质量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二、视察安排 1、视察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以集体活动方式进行。请省人大代表、在城的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工委、办主任参加(名单附后)。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2、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围绕我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视察。 3、请参加视察活动的同志于12月2日上午8:30在县政府大楼前集中赴有关乡镇视察。(因事不能参加视察活动的代表请于11月28日前告知人大办公室)视察结束后在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具体安排附后)。 4、请晋熙镇、牛镇镇、弥陀镇、百里镇、新仓镇、江塘乡,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负责人于12月2日下午2:30到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参加座谈会,并请上述六个乡镇准备好45份书面汇报材料。 5、请各乡镇人大组织驻本乡镇的各级人大代表,围绕视察内容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活动。 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要把视察与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紧密结合起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针对性的议案和建议。 请县砂石管理总站和有关乡镇人大、政府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 请县电视台、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时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6日
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县委。 发:省、市、县部分人大代表 送:县委、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县砂石管理总站,各乡镇人大,县电视台。 参加视察活动代表名单
省人大代表:章 松 曾玉琴 童中玉 市人大代表:应杰苗 叶方和 王旺来 汪 平 赵长青 艾应顺 王 辉 张世跃 杨长松 洪满莲 余结廷 赵和保 孔银桃 王森华 戴正中 徐嫦娥 胡 蝶 余晓春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县人大代表 殷翠屏 吴义恒 戴龙友 施爱枝 周家传 石金印 朱先斌 曾海文 方向东 方献南 朱贵如
视 察 活 动 安 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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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玉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