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10月28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期半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报告; 3、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请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发改委、农委、水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公路局、林业局、移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局、人民银行、社会保险局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邀请县人大代表郑忠明、胡成法列席会议;请晋熙镇、小池镇、天华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文本,请有关单位打印45份,并附拷贝或发送至县人大电子邮箱:thh8834@vip.163.com,于10月18日前送交县人大办公室。 请县信息社、电视台、人大网站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4日 抄送:县委、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县医院、种植业管理局、太湖中学、中腾实业有限公司,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发改委、农委、水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公路局、林业局、移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局、人民银行、社会保险局、县电视台、信息社,晋熙镇、小池镇、天华镇人大,县人大代表郑忠明、胡成法。 第二十八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日程
| ||||||||||||||
(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