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为促进“科学发展、追赶跨越、富民强县”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努力。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订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4月份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滨湖公园建设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 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 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 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2、审查和批准2010年县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对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并依法受理法人组织及公民提出的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申请。 “一府两院”要及时、完整、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人大有关机构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根据需要对监督工作计划作适当调整或临时确定监督议题。对列入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依照监督法、省监督条例要求和《太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审议议题初步安排
说明:1、省、市人大联动和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或调研,视具体时间列入相应的常委会会议; 2、此表为初步安排,如有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2011年主任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说明:省、市人大联动和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或调研,视具体时间列入相应的主任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初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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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