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4月28日上午8:30在县住建局(餐厅二楼)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 1、对县政府组成人员、“两院”副职履职情况进行集中点评;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命。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请政府组成人员、“两院”副职在审议第一项议题时列席会议,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人社局、安监局、招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二项议题时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三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邀请县人大代表王和阳、詹熙玲列席会议,请北中镇、百里镇、城西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文本,请有关单位打印45份,并附拷贝或发送至县人大电子邮箱:thh8834@vip.163.com,于4月24日前送交县人大办公室。 请县电视台、信息社、人大常委会网站做好会议的宣传报告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 |
(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