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对口联系工作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在县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联系与沟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对口联系工作单位通知如下:
        办公室: 联系县政府办、保密局、信访局、档案局、接待处;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花凉亭灌区管理局、花凉亭水库管理局、泊湖管委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委员会、水利局、 林业局、水产局、水库移民管理局、气象局;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联系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旅游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砂石管理总站;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联系县科学技术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协会、地方志编撰委员会办公室、广播电视台、信息社、体育局、文学艺术届联合会、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华书店;
        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  联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供销合作社、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招标采购管理局、招商局、商务局、轻工办公室、工商业联合会、烟草专卖管理局、银监会太湖办事处、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供电公司、水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法制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联系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县委老干部局、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

抄:县委、县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花凉亭灌区管理局,花凉亭水库管理局,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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