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大、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在我县深入贯彻实施,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经营管理和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9月下旬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同志、部分工委主任、县人大代表若干人组成。 检查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张达华 周家传 章振球 李永中 吴小云 第二组:潘泽忠 方献南 李仁强 黄焰明 宋卫兵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国土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二、接受检查单位 晋熙镇、弥陀镇、牛镇镇、小池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执法局、住建局、国土局 三、检查时间安排 1、9月23日8时30分,在国土局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安排执法检查有关事宜,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晋熙镇政府、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执法局、农委、土地收储中心、国土执法大队、县城乡规划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座谈。 2、9月23日下午开始分组检查,第一组到弥陀镇、小池镇、住建局、执法局;第二组到晋熙镇、牛镇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局。 3、检查结束后,汇总执法检查情况,请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时间地点待定)。 4、适时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时间地点待定)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询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五、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1、《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2、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经营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推进《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及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请受检查单位和乡镇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受检查乡镇安排2-3名县人大代表就近参与执法检查。 请县电视台、通讯社、人大常委会网站做好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发:县政府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执法局、农委、土地收储中心、国土执法大队、城乡规划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晋熙镇、小池镇、弥陀镇、牛镇镇人大、政府,新仓镇、刘畈乡人大,电视台、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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