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太湖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太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俊良所作的《太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49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