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联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创新形式,深入宣传农田水利法律法规和《中共太湖县委、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营造全民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妥善处理水工程实施过程中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涉水项目资金整合,提升涉水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 要在认真汲取我县及其它兄弟县市涉水项目资金整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水工程建设实际,出台有关涉水项目资金整合的制度和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的整合职责,细化整合措施,规范整合流程,推动我县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涉水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要定期召开涉水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涉水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水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打造“精品工程” 要进一步健全水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强化水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的质量责任;加强对水工程质量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水工程质量事故,严格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将全县水工程建成“精品工程”。县水利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各类水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及时提供水工程技术服务,为全县水工程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各水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与水利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保障水工程的实施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水工程的综合效益 要建立健全水工程管护机制和水工程运行经费补偿机制,确定各水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体,真正做到建管并举,切实保障全县水工程良性运行。创新中小型水库的管理模式,在完善方洲水库管理机制的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先进乡镇“管水”经验做法。下大力气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扎实搞好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五、进一步加强水利服务体系和水利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水利服务能力 要严格按照《中共太湖县委、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利服务体系和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抓紧落实“按乡镇设置水利站”的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基层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的有序深入开展。高度重视水利专业技术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分析并妥善解决影响我县水利技术服务体系中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编制缺乏、配置分散、供给差额等突出问题,并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逐步提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为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
(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