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提升学习宣传实效 一方面要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定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到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另一方面要借助媒体平台,发挥社区主阵地作用,通过网络专版、电视专题、报纸专栏、固定宣传栏、咨询台、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做到宣传重心下移、宣传针对性突出、宣传方式多样、宣传实效明显。 二、加大建设配租力度,科学解决群众住房难题 要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按照设计、时限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按期竣工投入使用。要加快已竣工保障房的配租工作,在提高入住率上下功夫,早日发挥保障房效益。 三、强化“准入”审核,维护分配秩序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监控体系,全面核查申报对象的家庭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严把“准入”关,防范并依法查处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责任体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相关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要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严禁个人、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转租代售,确保保障用途不改变。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清退相关制度和办法,下大力气解决清退难的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这一社会公共资源得到公平配置、有效使用。完善企业自建公租房约束管控机制,严肃查处改变用途、擅自出售、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租房作用落到实处。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住房保障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方面要加强现有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在职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着力提高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统筹解决住房保障管理相关单位编制缺乏、经费不足等问题,为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员、经费保障。 |
(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