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 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价格工作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价格工作,以稳定市场价格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着力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价格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为“三个太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就今后价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价格综合监管工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工作,认真分析并着力解决当前价格监管、联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凸显工作实效。特别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客运春运和出租车行业乱涨价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综合解决高中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管,重点预防和整治医疗行业乱收费现象;加强对物业收费和服务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责任,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县政府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调控领导机构作用,确保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市场价格稳定,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提高价格调控水平。按照实际需求,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扩大建设规模,统筹建立蔬菜批发市场,降低蔬菜运营成本,确保蔬菜价格合理和稳定。 三、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在职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逐步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为价格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人力支持。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采取措施解决落实,并在2个月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8 抄:县物价局,人大常委会各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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