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提高认识,共同支持。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服务企业和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县、乡镇政府要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二、强化保障,夯实基础。县政府应将县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落实解决措施,确保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切实发挥龙头作用。要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意见》(皖办发〔2013〕19号)要求,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夯实政务服务体系硬件基础。要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保证各级服务中心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三、加强督导,健全体系。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应进必进、应进实进”“进必授权、授权必到位”原则,切实按“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落到实处。乡镇特别是村级为民服务中心要立足基层实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细心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要进一步完善激励考核、学习交流等制度机制,提高窗口人员素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激发政务服务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