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
2014年5月2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气象工作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政府以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为契机,以提升气象服务现代化水平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不断提升气象预测、人工增雨、防雷减灾等气象工作,推动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针对当前气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就今后气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气象法规和气象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气象防灾减灾的认识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太湖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气象设施和改善气象观测环境的自觉性;着力宣传气象知识特别是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运用气象知识防御灾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能力。
二、加大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气象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认真落实2012年4月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国家级气象观测站的标准,扎实做好县气象观测站迁址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资金、土地报批、供水、电力、通信等问题,确保新建的气象观测站早日竣工启用。积极申报弥陀和江塘两个备用人影作业点,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完善乡镇气象监测网络,改善观测环境,保护观测设施,提高全县气象观测水平。
三、加强气象服务工作,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气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积极主动为防灾减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建立完善气象、农业、水利、林业、民政、宣传、通信等部门参与的联动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我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不同部门防灾设施设备技术不兼容问题,早日实现我县气象防灾减灾信息共享。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采取措施解决落实,并在2个月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