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宣教并重,强化规范建房责任意识。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等渠道,扩大法律和政策宣传覆盖面,大力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依法用地责任意识。要加大科学引导力度,常态化开展村级土地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水平。
二、规划先行,发挥规划引领指导作用。要根据村庄大小、基础条件、地理位置等不同情况,在充分尊重当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并合理安排好规划编制经费,逐步实现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要做好村庄建设规划与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之间的相互衔接,建立健全保障规划实施的配套措施,科学合理引领和指导村民规范有序建房。
三、明责确权,建立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县政府要督促各乡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管控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要配齐配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不断强化乡镇宅基地管理执法力量。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投身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奖优惩劣等方式助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四、创新机制,化解农村建房遗留问题。针对一户多宅、宅基地闲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在全县范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活动,并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时间表,制定工作计划,逐一落实。要引导乡镇和部门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积极探索便民、高效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新办法、新思路。要强化依法管理,实行疏堵结合,妥善处理好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