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贺小艳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5年5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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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艳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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