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 峻为太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光胜为太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国文为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周 峻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光胜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石大群太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远贵太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国文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2021年8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 峻为太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光胜为太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国文为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周 峻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光胜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石大群太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远贵太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国文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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