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 军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任期二年。
(2018年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 军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任期二年。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5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