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詹 涛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卫兵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章振球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詹 涛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文清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玉玲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宋卫兵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职务。
(2017年3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詹 涛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卫兵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章振球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詹 涛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文清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玉玲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宋卫兵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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