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张达华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人事任命案,任命汪剑云为太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张达华主任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最后,张达华主任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强化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等方面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同志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县政府副县长汪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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