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民法院向7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出席仪式并作讲话。 张达华指出,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从推荐、考核、选任到任命,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特别是任前法律考试,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审判业务的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履职中树立大局观念、法律意识,妥善处理自身工作与陪审履职的关系,做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从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与切实做好审判工作两方面对人民陪审员如何履职提出意见。要求县法院各部门紧密协作,切实履行好自身协调、管理职责,为陪审员同志服务好,进一步健全完善陪审员陪审、业务管理等各项制度,使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希望人民陪审员当好案件“裁判员”,法制教育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院与群众的“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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