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张达华主持。 会议审查批准了太湖县2012年财政决算。同时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扎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等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克难攻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以“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明确对策措施,全力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按期完成,更好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接受毛胜发、张敏丽、汪平同志辞去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李加生、李传萍、胡浩民、姜文峰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时民,县法院院长陆舫、县检察院检察长金林、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办副主任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经信委、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文广新局、环保局、旅游局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北中镇、大石乡、江塘乡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潘先祺、范霞应邀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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