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会议室召开第21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出席会议。会议由张达华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近年来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做好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形成共识,切实认识到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要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花亭湖水质保护的浓厚氛围;要着眼未来,建立花亭湖水质保护综合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县人大常委会将水资源保护作为监督工作的长期重点内容,共同保护好花亭湖水质这一重要的生命资源。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吴义恒、县政府副县长李加生列席会议。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县环保局、花管处、农委、住建局、水产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