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加生,副主任施爱枝、张超宜、潘启明出席会议。副主任王彬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忠新,县法院院长陈浩,县检察院检察长檀格松,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23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重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好太湖的绿水青山。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通过认真排查、仔细分析、分类施策,坚决抓好突出环保问题整治。要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抓好雨污分流、管网配套、污水收集、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源头问题,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要强化日常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厘清工作职责,杜绝推诿扯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运用“物防”“技防”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职案,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宣誓仪式;审议许可了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接受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辞职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
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工委聘任委员全程列席会议。县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相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