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鉴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美华、李 琳、张双伍、桂 锐调出本县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消失,汪春霞、曹婵娟已辞去代表职务,因工作需要,经2013年12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弥陀镇、北中镇、新仓镇、大石乡由所在原选区按照原类型各补选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代表候选人由县委分别下派提名;汤泉乡、江塘乡由所在原选区按照原类型各补选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缺额补选可依法实行等额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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