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太湖县人大常委会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对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启明、王彬分别带队开展实地检查调研。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百里镇、新仓镇等6个乡镇开展现场检查,还重点检查了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6个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测试。对于未到乡镇,检查组采取县乡联动方式,委托其他乡镇人大主席团同步开展,并报送执法检查报告,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加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乡村资源禀赋,统筹谋划乡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产业、社会、生态的全面振兴;要做好普法宣传,阐释好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实质内涵,让法律法规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善村容村貌,擦亮乡村振兴“底色”;要抓好产业振兴这个“重中之重”,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要加强乡土文化传承,深入挖掘提升乡村人文价值,守住文化之根,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下一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乡村振兴促进“一发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办,确保形成工作闭环。(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