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4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启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一府一委两院”、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咨询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宣读了《关于建立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资询库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前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就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意见、作出了安排。“一府一委两院”和专家咨询库成员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潘启明指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实现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证,是宪法法律确立的监督制度。
潘启明强调,一要增强“三个意识”。“一府一委两院”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二要贯彻“三有原则”。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三要落实“四化要求”。县人大要切实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在报备、审查、反馈、纠正等方面的良性互动,完善专家评审、探索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第三方审查等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