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3月17日上午9:00 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期半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1、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 2、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3、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稿); 4、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修订稿)。 5、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草案)。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请县电视台、通讯社、人大常委会网站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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