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0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加生,副主任施爱枝、张超宜、潘启明、王彬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知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林,县政府副县长李盛华、县法院院长陈浩分别列席会议相关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指出,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把“惩腐打伞”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将个案查处与源头治理、系统防范相结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动规范管理、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增强工作合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发挥系统优势,形成监督合力,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不断规范工作,加强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沟通联系,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不断规范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会议强调,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国企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的责任,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现国有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要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专业化、科学化水平。要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解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问题,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创收赢利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会议指出,一要强化宣传引导,突出群众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营造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资金保障,破解人居环境整治难题。坚持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依靠小财政撬动社会大资本,多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建,保证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资金需求。三要注重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压实镇村责任,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凝聚人居环境整治合力。四要提升整治效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结合,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常态化开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报告。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正确对待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照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项予以落实。三要要进一步增强履职合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各项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有力举措推动《安全生产法》在我县更好贯彻实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制度办法。
      县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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