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施爱枝、吴朝良、张超宜出席会议,副县长李传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对于全县上下科学研判新的发展形势、描绘新的发展蓝图、明确新的发展思路、形成新的行动纲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充分吸纳大家的意见建议,使我县“十四五”规划更加科学完善,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批准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安排意见。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太湖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有关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年度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听取了代表资格委员会关于终止个别县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终止个别县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