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1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施爱枝、吴朝良、张超宜出席会议。副县长李传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竞拍林星板业破产资产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疫情防控融资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贷款置换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黄砂综合资源开发融资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防汛应急救灾贷款情况的报告、关于收购五千年文博园部分融资债权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太湖县2020年中央财政直达基层资金安排和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讨论了太湖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方案(草案)和太湖县电子商务工作情况调研方案(草案)。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上级人大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制定方案,将民法典纳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务求实效。(融媒记者 吴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