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朝良一行到县法院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县法院院长、副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各业务庭、基层法庭、司法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吴朝良听取了县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参审履职情况、工作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的报告。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就如何更好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
吴朝良对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亮点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强调:一是要强化宣传,增强公民对陪审工作的认识,持续提升社会关注度;二是要强化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素质能力,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履职、真履职、履好职;三是要强化管理,切实落实陪审员参审机制,努力探索新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调解、监督、咨询方面的作用;四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奖惩、退出机制,提高其履职质效。(余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