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赴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专题汇报我县《关于对县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许可和违纪处理的办法》的建立和修订工作,征求省人大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张主任详细介绍了我县制订《办法》的目的、办法起草完善的过程,以及试行半年来的成效,对省人大人选工委在审查过程中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根据省人大提出的意见,我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任命处副处长孙宇光对我县创新建立的《办法》给予充分的肯定,表示我们为规范有关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县人大代表采取逮捕、进行刑事审判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许可和违纪情况的处理进行了基层创新,为省人大常委会起草规范性文件提供了基层经验,他表示,将会在我县《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用全省人大系统的规范文件,进一步保障各级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不受侵害,使规范许可对各级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办理和违纪处理工作提供规范性的操作依据。(宋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