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到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立法工作,县政府副县长阮波、花管处主任甘长川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县法制办主要负责人陪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飞跃听取汇报后指出,花亭湖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一座集防洪、灌溉、旅游、发电、养殖、航运、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大I型水库,是太湖人民的“母亲湖”,保护好、利用好花亭湖是一项泽被后世的大事,人大代表及社会广大群众都十分关切,为确保依法管理,立法工作势在必行,正当时。刘飞跃强调,市人大农工委、法工委一方面要与省人大加强工作对接,另一方面要与太湖县政府密切联系,结合实际,完善好《条例》内容,加快立法工作进度,确保在明年出台,为科学保护利用花亭湖,真正实现依法治湖,依法行政。(花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