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率队来我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飞跃,县委书记程志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县委常委、副县长江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朝良陪同。
刘明波一行先后深入晋熙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程岭黑山猪微生态养殖基地、红土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实地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兴致勃勃与基层一线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种养业企业法人现场询问,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产地管理和可追溯制度建设等情况。刘明波勉励我县基层一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要认真了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坚决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大门”,当好维护人民健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卫士”。
刘明波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是质量兴农的底线要求,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获得感。(太湖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