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王旺来、施爱枝、吴朝良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
会议以电子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命案,并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安九铁路太湖高铁南站站房合作建设方案。会议要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合作建设方案,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做好协议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集中观看了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片。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审计工作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的报告。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人大各工委、办、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余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