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王旺来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同意免去章裕贵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审查室主任职务,接受张时民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陈时彪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上,张达华为陈时彪颁发了任命书。陈时彪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许可对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县十五届人大代表采取取保候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议批准县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集中审议了《太湖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等8个制度办法(草案)。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县人大代表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充分运用好审计报告成果;要从支持政府、关心百姓的大局角度,对涉及民生大事的有关议案予以全力支持。
县政府副县长李加生,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一项议题时列席会议。从审议第二项议题时,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时彪列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县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财经预算工委委员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会议还邀请刘畈乡、大石乡人大主席,新仓镇、城西乡人大副主席,县人大代表汪雪云、潘先祺列席会议。(陈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