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吴斌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县调研《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立法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宜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潘泽忠,副县长王国林陪同。
吴斌一行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花亭湖风景区基本情况、景区保护、管理、利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以及相关单位就立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花亭湖风景区进行了实地视察。吴斌指出,随着形势的发展及生活观念的更新,广大市民对依法开展花亭湖综合整治,提升景区管理服务能力的要求日益强烈,立法工作势在必行。但是,花亭湖管理体制特殊,各部门管理内容及要求不同,因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下一步,省人大将进一步深入调研,摸清急需解决的问题、立法的侧重点及确定何时立、怎样立等问题。
就做好花亭湖管理工作,王国林表示,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花亭湖保护工作,将花亭湖的管理开发提上日程,积极配合《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立法工作,为有力有序推进花亭湖系统性的整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陈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