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潘泽忠、吴朝良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对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两院”副职及专职审委、专职检委履职情况进行了集中评议。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命案,新任命人员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张达华就履职评议工作进行了点评。他强调,创新新常态下的人大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履职评议,有利于全面了解履职评议对象工作履职、学习、廉洁等情况,从深度、广度上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履职,促进太湖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张达华要求,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规范行为。要不断增强参加人大相关活动的自觉性,端正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建议的态度,提升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实效。要提高效率,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办理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效率,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维护政府公信率。要加强学习,适应新常态。努力克服本领恐慌,不断学党章、讲政治,用理论武装头脑,提升政治素养。学业务,加强知识储备,增强业务本领。要提高领导艺术,增强凝聚力,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发扬民主,加强团结,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遵纪守法,为推进“三个太湖”建设而共同努力。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张时民,副县长李加生、鲁伟文、李传萍列席会议。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两院”副职及专职审委、专职检委,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委员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陈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