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聚民心,民主决策谋发展
实践点大力推行“群众说事评理”制度,把群众想要的和村里想做的结合起来,组织群众和村干部面对面讨论问题、商量办法。针对村内重大事务,实践点通过微信群和公开栏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收集群众建议。“自然村建设总投资约50万元,但是上级项目资金只有30万元,怎么办?现在来听听大家的意见。”这是刘畈乡洪河村何家组群众说事的场景,小小的祠堂挤满了20多位村民,大家热烈讨论何家组自然村建设的问题。最后,在大家的充分讨论和举手表决下,该组决定村民自筹部分资金,同时,部分群众自行拆除废弃牛栏猪圈13处,大大节约了项目资金,保障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老百姓没有意见了,因为我们在项目实施之前充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在接下来的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我们将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一起参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安徽省人大代表、刘畈乡洪河村党支部书记胡治权说。
德治促和谐,移风易俗树新风
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群众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直接参与村内事务管理,摸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形式。实践点在余岭组成立红白理事会,将群众自治、法治、德治深入融合。在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工作中,群众办理丧事时,理事会召集群众在议事厅“夜话”,宣传太湖县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工作要求,由群众参与并监督丧事活动的进行。目前,该组形成了厚养薄葬、厉行节约、节俭吊唁的风尚,群众婚事礼金不超过100元,丧事费用不超过20元,大大减轻了群众“人情往来”上的开支。由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村“两委”牵头,不定期到各群众组开“板凳会”“茶话会”,宣传政策、调解矛盾、解答提问,充分保障群众对村事务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目前,已开展活动14次,参与群众210余人次,化解矛盾9个。
法治强基础,化解矛盾保稳定
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乡村振兴夜校、群众说事评理室等,人大代表主动“亮”身份,包保网格,成立“普法小组”,开展普法微课堂等活动,常态化推进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村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矛盾纠纷立即调解处理,争当村民群众的“贴心人”“和事佬”。截至目前,实践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法律宣讲21次,接待法律咨询11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00余个,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余澍 殷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