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缺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主任会议提名,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程帮文代理主任职务。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5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