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召开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241月18日至1月2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太湖县人民政府“1号议案”办理工作报告;审查太湖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湖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太湖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湖县2024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若干名);审议通过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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