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5日至1月7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议太湖县人民政府“1号议案”办理工作报告;3.审查太湖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湖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太湖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湖县2023年预算;5.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太湖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