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程亮同志的辞职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21年6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程亮同志辞去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6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程亮同志的辞职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21年6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程亮同志辞去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5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