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县直属高中(含职教中心)流动资金贷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会议要求,县直属高中(含职教中心)流动资金贷款到位后,县政府平台公司要做好资金调度和监管工作。鉴于贷款期限较短,县政府要统筹做好还贷计划。在项目建设期内,每年年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全面完成项目计划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