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刘畈乡乐盛村村民汪某来乡反映,其妻潘某被人咬伤后在刘畈卫生院治疗,该院为其做了相关治疗后,潘某出现异常反映,后至安庆市立医院及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现汪某要求卫生院对此事负责。乡分管领导人大主席黄焰明同志获悉此事后,详细了解事情经过,由于此事涉及到医患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该乡及时将此事向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报告,并告知汪某可向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7月23日,随着鉴定结果出来,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了此次调解,经过多方的努力,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的医患纠纷得以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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