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能力,让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作用,9月下旬,天华镇各人大代表联络站纷纷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深入学习交流。
活动中,各联络站站长对促进法的第九章进行详细解读,明确了人大对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必要性。
各位站长表示,人大代表作为法律监督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推动法律有效实施。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仅代表自身要学习,还要发动群众们学习弄懂。二是善于用好监督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适时开展工作督查、调研视察等活动。三是适时开展调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工作调研,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这次集中学习,代表们对《乡村振兴促进法》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对今后人大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作用奠定基础。(朱菁芳)